垃圾處理(六)之棄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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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未經處理就棄置垃圾,對環境和周遭居民健康最為有害。為迫使歐盟成員國提高其源頭減廢、再用、循環再造和能源回收的能力,歐盟委員會建議立法,在2025年起禁止所有可以被循環再造的物料以堆填方式處理。草案現有待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審議通過(2014年7月消息)。

以下看看堆填在歐洲各國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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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最前

堆填是垃圾處理中的最後手段。歐洲國家,諸如奧地利、比利時、德國、丹麥和瑞典,已立例限制擴展堆填區;這些國家只有不足4%的垃圾是由堆填處理。

改變中

英國每年的垃圾數量,足夠填滿70個溫布頓足球場。過往,英國頗為依賴以堆填方式來處理垃圾,但隨着堆填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顯著,加上歐盟有新法處罰不當使用堆填的國家(詳見下一個案例),遂使英國必須改變。

例子:位放英國雅息士郡(Essex)的麥瓊(Mucking)堆填區曾是歐洲數一數二的大型垃圾棄置場,每天接收數以千噸經泰唔士河由倫敦運來的垃圾。2010年,麥瓊堆填區關閉,保育基金會花了三年時間,成功將其改營成一個自然保育公園(Thurrock Thameside Nature Park),市民現可在這裡觀鳥和發現其他珍貴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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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後

跟據歐盟的堆填指令(Directive 99/31/EC),歐盟成員國在進行與堆填區有關的收集、運輸、儲存、處理和廢置垃圾之時,必須以不危害人類健康和破壞生態環境為前題。未附合資格的堆填區必須最遲於2009年7月關閉,否則將面臨起訴,有繳付巨額罰款之可能。

2014年,西班牙、保加利亞和斯洛文尼亞就因為仍未關閉境內不附合歐盟環境標準的堆填區,遭歐盟委員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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