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一)之歐盟政策篇

Source: EU

 

Source: 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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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過去百多年間,全球氣溫錄得明顯的上升趨勢,並有加劇跡象,氣溫於近十多年來屢創新高。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的報告稱,如果現時的全球平均氣溫比前工業時代再上升超過2°C,地球的生態大有可能遭遇不可逆轉的災難式改變。專家推測,現存的減排措施仍遠遠不足以阻止全球氣溫越過2°C這條警戒線,甚至於本世紀末,氣溫還可能會比現在的高上4°C至6°C。

要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就不能獨善其身。歐洲有着大大小小眾多不同的國家,歐盟作為擁有二十八個成員國的超國家(supranational)政經組織, 在其中擔當着重要的統籌角色。以下我們會簡略說明歐盟就應對氣候變化提出的方針與政策,各國實例則詳見本系列的(二)和(三)。

「歐洲2020策略」(Europe 2020 Strategy)

「歐洲2020策略」是歐盟2010年至2020年的發展藍圖,有三個理念:

  • 智能經濟:以知識和創新為本的經濟模式
  • 永續發展:發展同時,能與環境和諧共處
  • 共享式增長(inclusive growth):公正地攤分經濟成果,讓社會上各階層都能受惠其中,收窄貧富差距

這三個理念和和氣候變化息息相關,歐盟對此提出了三個目標:

  1. 在2020年或之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20%(相比1990年的水平而言)
  2. 在2020年或之前,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至20%
  3. 在2020年或之前,提高能源效益20%

首兩個目標具有法律約束力,歐盟成員國須依據各自的實力承擔起不同的減排責任。環保科技先進如瑞典者,設下的目標會相應較高,其再生能源使用率要在2020年達49%;技術落後如馬爾他者,其再生能源使用率則只以10%為2020年要達到的目標。總之,在歐盟各成員國朝着同一方向前進的前設下,歐盟最終應該可以完成目標(1)和(2)。

歐盟的長達目標是在2050年或之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80%至95%(相比1990年的水平而言),以及在發電過程中完全不排放二氧化碳。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 (EU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 ETS)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推出於2005年,是國際首個亦是至今規模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參與交易的有歐盟所有成員國、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體系背後的理念,是在以法律手段強制減排同時,加入市場元素,以期用市場無形之手來尋求最有效的低排方法。其運作基本如下:

  •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針對的,是發電業,以及其他如煉鋼、煉油等高排放的能源消耗型產業。經和業界諮詢後,歐盟為這些產業的特定設施(例如發電廠和煉油廠)制定了全年排放上限(cap)。所有這些設施的排放總和不得超出某個上限。
  • 排放量以配額(allowances) 為單位,每一配額代表一公噸的二氧化碳(相等於個人從挪威奧斯陸飛往泰國曼谷的碳足跡)。在每個排放交易年度之始,政府會給予擁有上述設施的公司一定數目的配額(通常低於其設施所需)。另一部分配額以拍賣形式售出。公司須確保在排放交易年度終結之時,其所持有的配額數量不少於其擁有的設施在該年度的排放量,否則將要付上高昂罰款。
  • 政府以外,公司如果認為所持有的配額還少於排放量所需,可以從同行別的有多餘配額的公司購入,或選擇投資改進其排放設施的能源效益,從而減少對配額的需求。
  • 公司可出售其多餘配額,或把它們累積至下年度使用。

補充

  • 為配合歐盟的減排目標,自2013起,上述設施的排放上限會逐年減少1.74%。
  • 政府將減少直接給予公司的配額數目,改以用市場(如拍賣)分配,增加市場透明度及落實「污者自付」的原則。
  • 政府拍賣配額得來的收益,當中一半必須用予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之上。
  • 歐盟和澳洲達成協議,兩地的排放交易體系將於2018年全面接軌。

歐洲氣候應對平台(European Climate Adaptation Platform)

即是溫室氣體排放量突然銳減,人類數百年來積下的環境債務,還要償還好一段長時間。專家估計,未來的天氣仍會受過去無節制的排放影響着,變得極端不穩。由歐盟成立的歐洲氣候適應平台,目的是方便歐洲各國就應對氣候變化交換最新的資訊,一方面看看有哪些措施能有效地防止或減低極端天氣所造成的破壞,另一方面發掘氣候變化所帶來的機遇。

歐盟的其他減排措施

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對象為能源消耗型產業,它們佔歐盟總碳排放量的45%。其餘的碳排放主要源自交通、建築和農業。針對這些界別,歐盟有以下措施:

  • 立法限制汽車的排放量:汽車生產商必須確保私家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由現時的每公里159克,下降至2015年的130克和2020年的95克;貨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則由現時的每公里203克,下降至2017年的175克和2020年的147克
  • 鼓勵零碳建築(zero-energy building)
  • 投資研發碳收集及儲存技術(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和再生能源
  • 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氣候應對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