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將法定最低婚姻年齡由14歲提高至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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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一度是是全歐洲最低法定婚姻年齡的西班牙,近日決定將這個年齡由14歲提高至16歲。此前,男女孩均在14歲時得到法官許可便可以結婚,而這次的決定令西班牙與其他歐洲國家接軌。

數月前,西班牙政府提高法定同意年齡由13歲到16歲,今次的決定僅距離上次只隔了頗短的時間。在2013年4月,西班牙政府已宣佈計劃修改法例,但正式生效時間為今年的7月23日。此舉受到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官員和西班牙的保護兒童權利團體的歡迎。

根據西班牙國家報報導,於2000至2014年間,16歲以下的婚姻有365個,而在2014年,只有5個。但在上世紀90年代便有2678個涉及至少一個16歲以下的婚姻,而在80年代更有12867個。

西班牙的平均結婚年齡近年逐步提高。由加泰羅尼亞統計研究所作出的一項研究顯示,2013年該地區的男士平均結婚年齡為33.6歲,女士則為32.6歲。十年前,這個數字分別為男士30.7歲,女士28.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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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定最低婚姻年齡

  • 15: (需取得法院同意) – 愛沙尼亞,立陶宛
  • 16: (通常需取得法院或家長同意) – 德國,英國,意大利,馬耳他,克羅地亞,塞浦路斯,匈牙利,拉脫維亞,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
  • 18: 法國,比利時,瑞典及其他歐洲國家

要參考完整列表,請閱讀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arriageable_age#Eur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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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法定最低婚姻年齡是16歲。 香港法律說明,如果任何一方未滿21歲,而又不是一個寡婦或鰥夫,結婚必需取得書面同意。這通常是由家長或監護人提供,但如果沒有一個更合適,地方法院的法官也可以給予許可。

那麼,你認為在今天的社會裡,最適合結婚的年齡是多少呢?

 

 

 

 

資料及圖片來源:

http://www.bbc.com/news/world-europe-33636920

http://www.chartsb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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