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吧!為您介紹歐洲文化之都

13

每年,歐盟兩國其中兩個城市都被指定為歐洲文化之都。這些城市都會舉辦一系列具有濃厚歐洲特色的文化活動。
 


 
這項計劃是在1983年構思、在1985年提出的,到現今經已有超過50個城市獲得這個稱號,並由歐盟委員會支持。這個計劃成立有四個目的,分別是:
 
  • 突出歐洲文化的豐富性和多樣性;
  • 慶祝歐洲人共享的文化和歷史特色;
  • 增加歐洲公民對屬於一個共同的文化區域的歸屬感;
  • 培育認識文化對城市發展的貢獻

 
事實已證明,這項計劃非常成功,因為他不但給了城市再生的機會,亦提高了城市的國際知名度,同時增強了城市在自己的居民眼中的形象,更為城市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文化,當然還有促進僚旅遊業。因此,社會經濟發展和為所選城市的影響所帶來的好處,現在也是遴選該些城市的考慮因素。

今年2014年,拉脫維亞首都里加,以及瑞典北部城市于默奧成為了歐洲文化之都。他們都趁著機會各自舉行200到300個文化活動,包括節日和表演等,其中于默奧的主題為「好奇與熱情」。就讓我們瞧瞧他們的呈獻吧!
 



 

官方介紹短片
 

了解更多關於于默奧

 


 

官方介紹短片 (1)
 

官方介紹短片 (2)
 

了解更多關於里加
 
 

現在,就按按下面的標誌,到訪歐洲文化之都的網頁吧!
 

 

歐洲文化之都已選出2019年前的城市,他們將會是:

  • 2015 – 蒙斯 (比利時) 及 比爾森 (捷克共和國)
  • 2016 – 聖˙賽巴斯坦 (西班牙) 及 樂斯拉夫 (波蘭)
  • 2017 – 奧胡斯 (丹麥) 及 帕福斯 (賽普路斯)
  • 2018 – 呂伐登 (荷蘭) 及 瓦萊塔 (馬耳他)
  • 2019 – 馬泰拉 (意大利) 及 普羅夫迪夫 (保加利亞)

 
你有到過這些城市嗎? 歡迎您投稿到”歐洲與你“,分享您的體驗!
 

延伸閱讀:歐洲文化之都的決策,執行及評估方式